問題已解決
甲企業為居民企業。2018年有關收支情況如下; (1)取得產品銷售收入4000萬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0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50萬元,接受捐贈收入100萬元。 (2)業務招待費支出50萬元,廣告費支出500萬元。 (3)支付司法機關罰金20萬元,支付給客戶的違約金10萬元。 (4)直接向某希望小學捐款100萬元,計提準備金50萬元,未經稅務機關核定。 (5)其他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合計2000萬元已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允許稅前扣除。 求:甲企業2018年應納稅額為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債利息收入指的是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但轉讓國債的收入,要征收企業所得稅。
2022 05/06 1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