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企業為居民企業。2022年有關收支情況如下:(1)取得產品銷售收入4000萬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0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50萬元,接受捐贈收入100萬元。(2)業務招待費支出50萬元,廣告費支出500萬元。(3)支付司法機關罰金20萬元,支付給客戶的違約金10萬元。(4)直接向某希望小學捐款100萬元,通過市民政局向目標脫貧地區捐款30萬元。(5)計提準備金50萬元,未經稅務機關核定。(6)其他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合計2000萬元。已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允許稅前扣除。要求:計算甲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使用直接法來計算



〔1〕廣告費用扣除限額=4000×15%=600〔萬元〕
實際發生650萬元,調增650—600=50萬
業務招待費用限額=4000×5%=20〔萬元〕,實際發生額的60%=25×60%=15〔萬元〕,
準予扣除15萬元。調增25—15=10萬
應調增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50+10=60〔萬元〕?
〔2〕2022年利潤總額=4000—2600—770—480—60—40—50+80=80〔萬元〕
公益捐贈稅前扣除限額=80×12%=9.6〔萬元〕
實際公益捐贈額30萬元超過稅法規定的扣除限額,調增30—9.6=20.4〔萬元〕?
稅收滯納金6萬元不可以稅前扣除,營業外支出需要調增的數額為20.4+6=26.4萬元
(3)職工公會經費調增5—200×2%=1萬元、職工福利費31—200×14%=3〔萬元〕,
職工教育經費7—200×2.5%=2〔萬元〕
“三項經費〞應調增所得額=1+3+2=6〔萬元〕
(4)應納稅所得額=80+60+20.4+6=166.4〔萬元〕
應繳企業所得稅166.4×25%=41.6〔萬元〕?
2023 04/23 1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