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本通知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老師這個一次性計提的話,分錄是怎么處理的?



你好。固定資產購入時賬務處理是一樣的,只是提折舊的時候全額就可以了。
2019 05/24 12:50

84784965 

2019 05/24 14:21
已經計提到一半的固定資產 就把剩下的都全部計提了是吧?

QQ老師 

2019 05/24 16:36
你好,是的,可以這樣操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