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財稅〔2018〕54號規定: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比如:公司購車子40萬,會計怎么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40貸銀行存款,
然后次月開始折舊。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40÷12÷5。
假設沒有殘值的情況下,
稅法上你去填寫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表,一次抵扣所得稅賬上只能按月折。
2024 11/27 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