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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這個文件里的固定資產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都可以嗎?



你好 是的 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2019 06/10 10:41

84784974 

2019 06/10 14:27
我想問一下老師,如果我們采用了這種一次性稅前扣除的方式,遞延所得稅調整分錄是自己臺賬登記還是說我們就是在賬上處理

84784974 

2019 06/10 14:38
這個納稅調整我們一年處理一次可以嗎,只在年末匯算清繳時?

meizi老師 

2019 06/10 14:54
你好 實際的話可以一次性計入成本或費用,但是由于屬于加速折舊法折舊,因此需要稅務審批備案同意

84784974 

2019 06/10 15:06
現在不用去備案,我想問一下納稅調整的會計處理需要記賬嗎

meizi老師 

2019 06/10 15:46
你好 匯算的納稅調整 不需要做帳

84784974 

2019 06/10 16:08
也就是說我們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產生的遞延所得稅不做賬務處理,只是臺賬登記就行嗎

meizi老師 

2019 06/10 16:16
你好 我是說的匯算清繳的時候不做 你平常一次性抵扣和會計準則上面要求的是按固定資產來折舊 這個是會有差異 是需要體現到遞延里面去

84784974 

2019 06/10 16:27
哦哦,明白了

meizi老師 

2019 06/10 16:28
嗯好的 這個原則上最好是按固定資產年限折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