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既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優惠政策,又享受免抵退稅優惠政策。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答:根據《關于納稅人既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又享受免抵退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69號)第一條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納稅人既有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項目,也有出口等其他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項目不參與出口項目免抵退稅計算。納稅人應分別核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項目和出口等其他增值稅應稅項目,分別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稅政策。”
第二條規定:“用于增值稅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項目的進項稅額無法劃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無法劃分進項稅額中用于增值稅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項目的部分=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增值稅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項目銷售額÷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