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都能享受哪些個稅優惠?
個人養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制度。 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以下統稱“個人養老金產品”),實行完全積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參加人可以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者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并在商業銀行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 參加人每年可以兩次變更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開戶銀行。 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額度上限為12000元,參加人每年繳費不得超過該繳費額度上限。 參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繳費,繳費額度按自然年度累計,次年重新計算。 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 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