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孵化器,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孵化器的成立和運行符合國務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認定和管理辦法,經國務院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認定,并取得國家級孵化器資格;
2.孵化器應將面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業務收入在財務上單獨核算;
3.孵化器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場地面積(含公共服務場地)應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業數量應占孵化器內企業總數量的75%以上(含75%)。
這些激勵措施的政策依據是《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1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