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商貿企業獲取的農產品銷售發票可以抵扣嗎
問:從商貿企業獲取的農產品銷售發票可以進行抵扣嗎?
答: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按照財稅〔2012〕75號文件的規定,《中國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所列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扣除的進項稅額的第(三)項所稱的“銷售發票”,是指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農產品依照3%征收率按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而自行開具或委托稅務機關代開的普通發票。從商貿企業獲取的農產品銷售發票按照上述政策進行執行。
上一篇:一般納稅人如何開具紅字貨運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