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傳媒業開具的增值稅發票能否抵扣
問:文化傳媒業開具的增值稅發票能否抵扣?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因此,如果該單位為一般納稅人,則可以抵扣進項。根據第十二條規定: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下一篇:從農民合作社取得的發票可以抵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