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公司是一家小規模納稅人,是不是每個月只能按照銷售額全額繳稅不能有任何抵扣?
【答復】
不是的。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小規模納稅人也有可以進行稅額抵減的情況,那就是初次購置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抵減增值稅,即我們俗稱的“稅控設備”,購買稅控設備的金額是可以全額抵減稅額的,本期不足抵減的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另外提一點,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