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實習生報酬兩個所得稅處理有不同!
本周有財稅會員咨詢:公司在今年招錄了大學生來公司實習半年,支付的報酬,應該如何代扣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是否需要發票?
先來看一下個稅所得稅方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第二條的規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
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具體計算公式為: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收入額-累計減除費用)×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在本單位開始實習月份起至本月的實習月份數計算。
上述公式中的預扣率、速算扣除數,按照2018年第61號公告所附的《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執行。
舉個例子來看一次
答學生小張5月份在某公司實習取得勞務報酬4000元。扣繳單位在為其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時,可采取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稅款。如采用該方法,那么小張5月份勞務報酬扣除5000元減除費用后則無需預繳稅款。
扣繳單位申報操作參考如下
1.進入<人員信息采集>界面,在人員信息界面中<任職受雇從業類型>選擇“實習學生(全日制學歷教育)”,點擊保存后發送。
2.在稅款計算界面,可以看到實習學生的<所得項目>是“其他連續勞務報酬”,按照5000元/月×納稅人在本單位開始實習月份起至本月的實習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公司給實習生按勞務報酬代扣了個稅,那么在企業所得稅方面是否需要有發票才能扣除呢?
下面來看一下企業所得稅方面的處理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規定,企業因雇用實習生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并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根據上述規定,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公司支付實習生的報酬是可以作為工資薪金扣除的,工資薪金費用是不需要發票的。
綜上,可以看出公司支付實習生的報酬,在個人所得稅方面,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代扣代繳,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可以按照工資薪金在稅前扣除,兩個所得稅稅務文件的規定是不同的。
文章來源:正保會計網校稅務網校原創內容,作者:老顧(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侵權必究!
更多推薦:
下一篇:事關換購住房,這筆錢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