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表合并了!這些要知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表合并了!企業財稅人員只要報一次!!!
一、申報表變化
1.將《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和《房產稅納稅申報表》合并為《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納稅申報表》。
2.將《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明細申報表》和《房產稅減免稅明細申報表》合并為《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減免稅明細申報表》。
3.將《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明細表》《從價計征房產稅稅源明細表》《從租計征房產稅稅源明細表》合并為《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稅源明細表》。
納稅人可使用合并后的申報表單同時完成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兩個稅種的納稅申報、減免稅申報和稅源申報。
二、填報內容變化
1.調整部分數據項目。一是刪除納稅申報表中“聯系人”“聯系方式”,減免稅明細申報表中“填表日期”“納稅人聲明”“納稅人簽章”“代理人簽章”“代理人身份證號”“受理人”“受理日期”“受理稅務機關簽章”,稅源明細表中“納稅人分類”“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二是在稅源明細表中增加“不動產單元號”。
2.規范部分數據項目名稱。一是將“納稅識別號”修改為“納稅人識別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二是將“宗地的地號”“地號”修改為“宗地號”。三是將“土地使用權證號”“產權證書號”修改為“不動產權證號”。四是將“經核準的困難減免起止時間”修改為“減免起止時間”。
從上面的修改事項可見,納稅人在進行申報時不用擔心有大變化,申報操作與之前基本一致。
三、其他注意事項
1.新版表格的樣式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表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2號 )的附件。
2. 減免稅優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六稅一費”優惠事項資料留存備查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1號):“納稅人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稅收優惠(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困難減免稅除外),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申報時無須再向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資料。”
納稅人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優惠政策時,在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信息采集模塊中直接錄入“減免稅信息”后,即可申報享受優惠政策,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即可。
政策原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表單的公告
| 作者:劉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