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國稅
建筑企業營改增試點問題解答 5月27日
1、對于今后PPP工程項目和墊款量大、墊款周期長的建筑業項目,由于利息進項不能抵扣,施工企業背負資金壓力的同時,墊款利息成本的銷項應按11%全額征稅,增加稅收負擔。既然金融行業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建議建筑業企業貸款利息能計入抵扣。
答:根據現有文件規定,所有增值稅納稅人的貸款服務所含進項稅額均不允許抵扣。
陜西國稅
建筑房地產業座談會問題(答疑匯總)
問題 5:EPC、BT、BOT、PPP 等項目既涉及兼營又涉及混合銷售,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計稅依據如何確定?(陜西建工)
答:EPC、BT、BOT、PPP 等項目中,如果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貨物又涉及服務,且兩個應稅項目有密切的從屬或因果關系,屬混合銷售行為。混合銷售行為按納稅人經營類別不同,分別按貨物或服務繳納增值稅。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屬于兼營業務,應分別核算貨物和服務銷售額并計算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發票開具的當天。銷售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價格明顯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或有視同銷售等行為而無銷售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照相關規定確定銷售額。
湖北國稅
營改增政策執行口徑第二輯
44. BT項目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問題
BT即"建設--移交",主要指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基礎非經營性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
(1)以投融資人的名義立項建設(B),工程完工后轉讓給業主(T)的,在項目的不同階段,分別按以下方法計稅:
在建設階段,投融資人建設期間發生的支出為取得該項目(一般為不動產)所有權的成本,所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投融資人將建筑工程承包給其他施工企業的,該施工企業為建筑業增值稅納稅人,按"建筑業"稅目征收增值稅,其銷售額為工程承包總額。
在轉讓階段,就所取得收入按照"銷售不動產"征收增值稅,其銷售額為取得的全部回購價款(包括工程建設費用、融資費用、管理費用和合理回報等收入,下同)。
這兒是建設、轉讓的業務對接,是形式主義的稅務處理規則,并不是實質上認為屬于融資的"穿透"進行貸款服務的稅務認定方式。小編認為這也是利于征管、規則易操作的方式。
(2)以項目業主的名義立項建設(B),工程完工后交付(T)業主的,在項目的各個階段,按以下方法計稅:
在建設階段,投融資人建設期間發生的支出工程建設成本,所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按規定抵扣。投融資人將建筑工程承包給其他施工企業的,該施工企業為建筑業增值稅納稅人,按"建筑業"稅目征收增值稅,其銷售額為工程承包總額。
在交付階段,就所取得收入按照"提供建筑服務"征收增值稅,其銷售額為取得的全部回購價款。
按BT方式建設的項目,建設方(或投資方)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按BT合同確定的分次付款時間。合同未明確付款日期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建設方(或投資方)收訖款項或者取得索取款項憑據以及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
45. BOT項目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問題
BOT即建設-經營-轉讓。主要指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
我國一般稱之為"特許權",是指政府部門就某個基礎設施項目與私人企業(項目公司)簽訂特許權協議,授予簽約方的私人企業(包括外國企業)來承擔該項目的投資、融資、建設和維護,在協議規定的特許期限內,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并準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并賺取利潤。政府對這一基礎設施有監督權,調控權,特許期滿,簽約方的私人企業將該基礎設施無償或有償移交給政府部門。
(1)以投融資人的名義立項建設(B),工程完工后經營(O)一段時間,再轉讓業主(T)的,在項目的各個階段,按以下方法計稅:
在建設階段,投融資人建設期間發生的支出為取得該項目(一般為不動產)所有權的成本,所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投融資人將建筑工程承包給其他施工企業的,該施工企業為建筑業增值稅納稅人,按"建筑業"稅目征收增值稅,其銷售額為工程承包總額。
在經營階段,投融資人對所取得的收入按照其銷售的貨物、服務適用的稅率計稅。
在轉讓階段,就所取得收入按照"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增值稅,其銷售額為實際取得的全部回購價款(包括工程建設費用、融資費用、管理費用和合理回報等收入)。
(2)以項目業主的名義立項建設(B),工程完工后經營(O)一段時間,再交付業主(T)的,在項目的各個階段,按以下方法計稅:
在建設階段,投融資人建設期間發生的支出為取得該項目(一般為不動產)經營權的成本,作為"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基礎設施資產經營權"核算,所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投融資人將建筑工程承包給其他施工企業的,該施工企業為建筑業增值稅納稅人,按"建筑業"稅目征收增值稅,其銷售額為工程承包總額。
在經營階段,投融資人對所取得的收入按照其銷售的貨物、服務適用的稅率計稅。
在交付階段,就所取得收入按照"銷售無形資產"稅目征收增值稅,其銷售額為實際取得的全部回購價款。
河南國稅
營改增問題快速處理機制 專期十六 11月1日
問題四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總價合同條件下,對其所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進行負責。請問EPC業務是否屬于混合銷售?
答復:EPC業務不屬于混合銷售行為,屬于兼營行為,納稅人需要針對EPC合同中不同的業務分別進行核算,即按各業務適用的不同稅率分別計提銷項稅額。
營改增問題快速處理機制 專期十七 12月15日
問題三 納稅人以投融資建設模式開展的建設項目,如BT(即建設-移交)、BOT(即建設-經營-移交或轉讓)、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復:暫按以下要求辦理:(一)BT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非經營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指一個項目的運作通過項目公司總承包,融資、建設、驗收合格后移交給業主,業主向投資方支付項目總投資加上合理回報的過程。
目前,BT項目的推進模式主要有兩類,一是投資方參與建設,承擔項目的融資、投資和施工等職責,但不成立單獨的項目公司;二是投資方不參與建設,通常為單獨成立的項目公司,承擔項目的融資、投資等職責,并與施工方簽訂施工合同。
對于BT項目,如果合同中對工程投資金額和投資回報分別進行明確約定的,投資方和業主方共同確認的工程投資金額由投資方按照"建筑業"計算繳納增值稅,取得的回報收入按照"利息收入"繳納增值稅。如果合同中對工程投資金額和投資回報沒有分別進行明確約定的,投資方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建筑業"繳納增值稅。
(二)BOT是指政府部門就某個基礎設施項目與私人企業(項目公司)簽訂特許權協議,授予簽約方的私人企業(項目公司)來承擔該項目的投資、融資、建設和維護,在協議規定的特許期限內,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并準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并賺取利潤。政府對這一基礎設施有監督權、調控權,特許期滿,簽約方的私人企業將該基礎設施無償或有償移交給政府部門。
納稅人投資B0T項目,以項目建成后實際運營中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根據實際提供的服務項目所對應的征收率或者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未分別準確核算各服務項目收入的,一律從高適用征收率或者稅率。
(三)PPP模式,從廣義看是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讓非公共部門所掌握的資源參與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從狹義看,與BOT相比,政府對項目中后期建設管理運營過程參與更深。
BT、BOT、PPP項目建成以后,納稅人為項目資產提供管理和維護等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分別準確核算各服務項目收入的,按照各服務項目所對應的征收率或者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未分別準確核算各服務項目收入的,一律從高適用征收率或者稅率。
深圳國稅
深圳市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工作指引(之一)
十三、建筑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承包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EPC工程項目,應按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
廣東國稅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營改增試點稅負只減不增政策指引 5月18日
第二,適應新稅制,提高行業專業化程度。
營改增試點后,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如EPC總承包工程,應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應從高適用稅率或征收率。
江西國稅
江西省國稅局明確營改增實務中的81個問題
十六、PPP項目(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先期由市政工程集團建設后由政府回購如何繳稅?
答:PPP項目的納稅問題在原先營業稅時期就比較復雜,同時由于項目運營與交接方式存在多樣性,目前難以籠統概述其營改增后的納稅問題,需根據各個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安徽國稅
關于營改增難點熱點問題(綜合類) 2017年1月3日
11.某排水公司屬于政府PPP項目,企業通過政府購買了污水處理廠、排水管網及泵站等設施,運營、維護和更新排水設施及全部污水處理廠,但是只有26年的經營期,特許經營期結束后,還要無償移交給政府。在經營期內,企業按年向政府收取固定金額的排污設施服務費,按月分攤計入收入。目前排水設施的產權屬于排水公司。是有限制的所有權。請問收取的排污設施服務費按什么征收品目征稅?
答:污水處理廠向政府收取的排污設施服務費屬于污水處理勞務收入,應適用財稅〔2015〕78號規定的資源綜合利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