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數電火車票之后,數電航空發票也來啦!
繼11月1日數電火車票實施后,數電航空發票也來啦!周末國稅總局 財政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聯合發布《關于民航旅客運輸服務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9號),數電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 12月1日正式實施,雖然目前乘坐飛機取得的也是“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但此行程單不是數電的,12月1日實施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是數電發票(以下簡稱數電電子行程單)。
數電電子行程單與企業進項稅額抵扣和稅前扣除息息相關,和紙質航空發票相比,購票人再也不用擔心發票丟失不能報銷,企業再也不用擔心發票丟失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和稅前扣除了。那么除了這個利好變化外,還發生了哪些新變化呢?
一、數電電子行程單屬于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
數電電子行程單適用于實名制的境內航空旅客運輸服務,國際旅客運輸服務和港澳臺旅客運輸服務不適用。
注意,不含退票、選座、逾重行李等附加服務。
二、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前,數電電子行程單和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紙質)并行。
在2025年9月30日前,企業員工國內出差等業務乘坐飛機,取得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紙質)可以報銷、稅前扣除和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在2025年9月30日及之后,企業只能依據數電電子行程單報銷、稅前扣除和抵扣進項稅額。
注意:在2025年9月30日及之后,企業員工出國和去港澳臺出差等業務乘坐飛機,企業取得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紙質)是可以報銷和稅前扣除的。
三、數電電子行程單獲取更加迅速便捷。
旅客在所購機票所有行程結束后180天內,可通過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的官網、移動客戶端、服務電話等渠道申請開具數電電子行程單。
數電電子行程單開具后,通過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的官網、移動客戶端下載或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將電子行程單交付給旅客。
超過180天的,按照旅客與航空運輸企業的約定執行。
注意:
旅客購買國際及港澳臺地區航空旅客運輸服務暫不支持開具電子行程單。
紙質行程單、電子行程單、其他發票三者之間不可重復開具。
四、企業取得數電電子行程單,抵扣時應進行用途確認,系統自動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注意:數電電子行程單合計欄為不含保險費的電子行程單總價,保險費單獨列示。
注意: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紙質)不須用途確認,由納稅人自行計算抵扣。
五、用于稅前扣除、抵扣和財務報銷的數電電子行程單,應填寫購買方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數電電子行程單如需用于抵扣稅款、稅前扣除和財務報銷的,應當在“購買方名稱”及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處填寫將該發票用于抵扣稅款、稅前扣除和財務報銷的企業單位信息,開票后稅務部門通過稅務數字賬戶將數電電子行程單同步傳輸給企業單位。
相關出行人信息填寫“旅客姓名”和“有效身份證號碼”欄次。
六、數電電子行程單有誤需要換開發票,由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填開《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
注意:企業不能填開《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
1.購買方未作用途確認和入賬確認的,由由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填開《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開具紅字數電電子行程單。
2.購買方已進行用途確認或入賬確認的,由由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填開《確認單》,經購買方確認后,開具紅字數電電子行程單。
購買方已將數電電子行程單用于增值稅申報抵扣的,應暫依確認后的《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開具的紅字數電電子行程單后,與《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一并作為原始憑證。
七、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二的“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欄次又新增數電電子行程單。
購買方可通過稅務數字賬戶對符合規定的數電電子行程單進行用途確認后抵扣進項稅額。在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的“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欄次中。
注意:不是填報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二的8b欄。
企業已將電子發票申報抵扣的,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發起沖紅流程后,對應的《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填報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二)第20欄“紅字專用發票信息表注明的進項稅額”。
八、企業通過稅務數字賬戶和進行數電電子行程單查詢、查驗、下載、打印和用途確認,也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驗。
旅客個人可以通過個稅APP個人票夾對電子發票進行查詢、下載等。
九、數電電子行程單的存檔保管變化。
納稅人取得電子行程單報銷入賬的,應按照《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關于規范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財會〔2020〕6號)、《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財會〔2024〕11號)、《會計軟件基本功能和服務規范》(財會〔2024〕12號)以及財政部關于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的規定執行。
因此,企業以數電電子行程單的紙質打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依據的,必須同時保存打印該紙質件的數電電子行程單的電子憑證。符合財會〔2020〕6號等上述文件規定的電子檔案保存條件的,企業可以僅保存數電電子行程單的電子形式,保存格式應為XML格式,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來源:正保會計網校稅務網校原創內容,作者:裴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侵權必究
編輯推薦:
上一篇:鐵路電子客票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