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國稅局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探索實施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對年納稅額2000萬元以上、營業收入在1億元以上、資產總額在10億元以上的企業將探索實行專業化管理。
對于列名管理的大企業,除了資產、利稅達到一定規模之外,還要根據跨區經營、特定行業、涉稅業務復雜性等標準來確定。總局、省局兩級定點聯系企業均作為大企業管理對待,企業名冊每3年更新一次。
據了解,甘肅省經濟欠發達、地域廣、差異大,稅收結構單一,稅源高度集中,稅收收入對大企業的依賴性強。據甘肅省國稅局統計,2012年全省納稅額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有170戶,納稅總額417.13億元,占全省國稅收入總額的77.39%;總局和省局兩級定點企業,2012年納稅總額達全省國稅收入的65%,石化和煙草兩個行業的納稅額,達兩級定點聯系企業納稅總額的75%以上。
這對甘肅國稅機關的大企業稅收管理提出新的要求。據該局負責人介紹,由于大企業通常實行集團化運作,跨區域甚至跨國經營,內部交易和財務核算復雜,現行稅收征管實行屬地管理與大企業的特點越來越不適應,推進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勢在必行。
近年來,甘肅省國稅系統認真開展各項大企業稅收管理專項工作,不斷強化大企業稅源專業化管理措施,積極探索創新大企業個性化服務方法,稅企合作共同構筑大企業稅收風險防控體系,找到服務與管理的契合點,通過深入企業調研、強化稅收分析,編寫大企業遵從管理年度報告,建立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行業風險管理制度和風險特征庫存,簽訂稅收遵從協議等措施,使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水平得到穩步提升。
此次出臺的意見提出,甘肅省國稅系統將堅持精簡效能、權責清晰、因地制宜、扁平化管理的理念,結合稅源實際,研究執法主體資格和職責劃分,整合稅收征管資源,優化結構配置,積極探索建立大企業稅收專業化體制機制。
作為列名大企業,在稅款入庫級次不變的前提下,將探索建立稅收管理權向上集中,由屬地稅務機關和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機構分別負責的管理模式。其中屬地國稅機關負責大企業的戶籍管理、基礎信息采集、申報受理、發票管理、稅款征收、催報催繳、欠稅管理、處罰執行等日常基礎性管理工作,并負責政策宣傳、納稅輔導、政策解讀等日常基礎性服務工作。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機構負責大企業的風險評估、風險應對等專業化管理工作,負責大企業的涉稅訴求處理、遵從合作協議談簽、事先裁定等個性化服務工作。
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機構之間也有分工,跨國和跨省的列名大企業,在總局的統一指導和協調下,由省、市兩級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機構協助管理其所屬成員企業;跨市(州)經營的企業或總分機構,由省級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機構協調管理;跨縣(市)經營的企業或總分機構,由市級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機構協調管理。
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機構逐漸成為對大企業進行管理與服務的專門機構,它與其他稅收業務部門也有明確的職責劃分。比如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機構在稅收風險管理中發現列名大企業涉稅違法行為,應移送稽查部門進行查處,查處情況向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機構反饋;除舉報案件、協查案件、專項檢查、專項整治、上級和有關部門轉辦案件涉及列名大企業的情形外,稽查部門一般不再自行安排對列名大企業進行稅務稽查;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機構受理列名大企業的涉稅訴求,擬定的大企業個性化服務制度、業務規程,并積極參與納稅服務部門組織開展綜合性納稅服務工作;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機構按照征管科技部門的指導對列名大企業開展納稅評估等等。
意見指出,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要堅持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不斷強化風險應對的方法和手段,有效提高大企業稅源管控的質量和效率。目前,甘肅省國稅局已建立了石化、煙草等五個行業大企業稅收風險特征庫,下一步將制定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的長期規劃,按風險識別分析、等級排序、風險應對、績效評價、反饋提高的流程開展工作,對不同稅收風險類別和等級的納稅人實施差異化和遞進式的風險管理。
意見還指出,國稅機關將進一步理順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和稅務稽查三者之間的關系,把稅務審計作為大企業風險應對的核心手段,充分發揮其在稅收風險管理中的關鍵作用。不斷強化稅務審計,全面、系統地掌握企業稅收遵從狀況,有效應對企業涉稅風險。加強學習培訓,掌握企業集團財務數據集中抽取的技術和方法,熟悉稅務審計軟件的操作和應用,實行電算化稅務審計。研究大企業稅收審計的技巧和策略,完善審計工作底稿的設計和編制,建立健全稅務審計的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