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稅局近日召開了稅務稽查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會議暨北京市地稅局第三稽查局、第四稽查局揭牌儀式,拉開了北京地稅深化征管改革的大幕。
據了解,北京市地稅局自建局以來,累計立案檢查近22萬戶,查補收入233億元。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地方稅源狀況發生了深刻變化,稅收違法行為呈現出多樣性、隱蔽性、高技術性的顯著特征,稅務稽查工作面臨的復雜性、艱巨性、風險性不斷加大。該局認識到傳統的稽查體制機制已不適應新時期、新形勢的要求,必須進行改革創新。
創新機制 邁出改革關鍵一步
北京市地稅局以解決制約稽查效能發揮的關鍵問題為切入點,按照“稽查機構扁平化、稽查手段現代化、稽查隊伍專業化”的工作要求,通過著力強化稽查職能、整合優化稽查資源、明確劃分執法權限、集中實施重點稽查、全面提升執法效能等措施,逐步實現稅務稽查工作“職能強化、配置優化、管轄明確、機制健全、技能突出”的改革目標。
該局在原有兩個直屬稽查局的基礎上,調整第一直屬分局職能,更名為第三稽查局,并增設第四稽查局,按照北京市行政區劃劃分為東南、東北、西南和西北四個片區,指定4個市局直屬稽查局分片區側重管轄,同時按照稅源等級和重點管轄對象,明確劃分市局直屬稽查局和區縣稽查局的側重管轄范圍,實施分類分級管轄,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的檢查力度,強化對各類稅源企業的監管能力;將市局直屬稽查局原有的辦公室、人教科、監察科、業務科、案管科、審理科、執行科、稅政科和評估科9類管理科室,簡并為辦公室、人事政工科、業務科和審理科4類管理科室,整合管理部門工作職責,相應增加若干檢查科,充實一線檢查力量,實現檢查人員占稽查局干部總人數的70%以上,同時選調和遴選系統內稅務干部充實稽查隊伍,逐步實現具有會計、稅收、法律等專業技能的人員占檢查人員的40%以上;進一步優化稽查業務流程,實行以“各級領導帶隊辦案”的主辦制、“稽查全員協同辦案”的主檢制和“重大事項交叉核查”的復審制為主導的工作模式;完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督辦管理和集體審理工作,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提高查辦質量;建立科學的稽查考核評價指標,加大對稽查工作綜合效能的考核力度;進一步提高電子查賬工具軟件的應用水平,加強內外部信息數據的分析應用;加強疑難、復雜案件的研究,逐步探索掌握涉稅違法和犯罪行為的應對方法,形成處置規范。
深入調研 找準改革突破點
數據分析結果顯示,北京市地稅局區縣級稽查局稽查人員占總體的78%,市級稽查局稽查人員占總體的22%,稽查人員的配備呈“正三角”分布。但是,地方稅源結構卻呈“倒三角”分布,集中于核心城區2%的納稅人,繳納了全市80%以上的稅款,稽查人員的配備結構與稅源分布不相匹配,難以形成對2.2萬戶重點稅源企業的有效監控。
由于區縣局、分局稽查局設在區縣局、分局內部,區級稽查機構受區局和市局的雙重領導,行政隸屬和業務關系的雙重性,造成稽查工作無法進行垂直管理;一些企業設立分公司、二級機構、三級機構,跨區域經營情況普遍,區級稽查局只能對行政區劃內的企業擁有稅收管轄權,無法對跨區經營的納稅人開展全面、深入的稅務稽查。
此外,稽查局內設部門臃腫,管理部門過多且職責交叉,只有不到50%的稽查干部從事一線檢查工作,管理人員與一線檢查人員比例嚴重失調。
鑒于以上原因,北京市地稅局下力氣進行了稅務稽查體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