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是否需要審批
問: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是否需要審批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3號)第二條的規定,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按照規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無需稅務機關審核批準,但在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同時將企業從業人員、資產總額情況報稅務機關備案。六、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及以后年度申報納稅適用本公告,以前規定與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因此,2014年度起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按照規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優惠政策,無需稅務機關審批,但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應同時將企業從業人員、資產總額情況報稅務機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