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外單位員工提供餐飲發票
提問:
我公司內部食堂主要為內部員工提供餐飲,現在有施工單位,所以食堂也為施工單位的人員提供餐飲,所以有少量的營業收入,如何開具發票?
解答:
財稅[2001]160號文的規定:“負有營業稅納稅義務的單位為發生應稅行為并向對方收取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單位,包括獨立核算的單位和不獨立核算的單位”中的“向對方收取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是指發生應稅行為的獨立核算單位或者獨立核算單位內部非獨立核算單位向本獨立核算單位以外單位和個人收取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不包括獨立核算單位內部非獨立核算單位從本獨立核算單位內部收取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
根據文件規定,食堂如屬于本單位附設非獨立核算單位,向外來顧客及獨立核算單位、個人所收取的餐飲應稅勞務收入,應當依法申報繳納營業稅;由此,你單位供應內部職工用餐的餐飲收入,不繳納營業稅。對內對外應該分別核算,若未分別記賬、分別核算,則應一律繳納營業稅。
食堂可以到當地地稅機關代開發票,并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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