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應收項目的減少是否包含長期應收款科目金額
答:《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10》(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第三十二章 現金流量表
一、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的編制
(一)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編制
12.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減:增加) 經營性應收項目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長期應收款和其他應收款中,與經營活動有關的部分,以及應收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經營性應收項目期末余額小于經營性應收項目期初余額,說明本期收回的現金大于利潤表中所確認的銷售收入,所以,在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需要加回。經營性應收項目期末余額大于經營性應收項目期初余額,說明本期銷售收入中有一部分沒有收回現金,但是,在計算凈利潤時這部分銷售收入已包括在內,所以,在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需要扣除。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科目的期初、期末余額分析填列;如為增加,以“-”號填列。
根據上述規定,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按間接法編制(即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的編制),經營性應收項目包含長期應收款中與經營活動有關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