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政府的資金用于購買車輛取得專用發票能否抵扣進項稅
房地產企業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取得政府的資金用于購買車輛取得專用發票能否抵扣進項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根據上述規定,房地產企業取得政府資金用于購買車輛取得專用發票用于一般計稅項目可以抵扣進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