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銷售開發的普通住宅可以免土地增值稅,怎么認定
【問題】
房地產企業銷售開發的普通住宅,增值率不超過20%,可以免土地增值稅,普通住宅怎么認定?
【答案】
國辦發【2005】2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明確普通住宅標準為“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體標準。允許單套建筑面積和價格標準適當浮動,但向上浮動的比例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20%。”
所以,普通住宅按各地依據國辦發【2005】26號文確定的標準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