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一般計稅的建筑服務項目預繳的增值稅可以抵減簡易計稅的建筑服務項目的應交增值稅嗎
【問題】
企業一般計稅的建筑服務項目預繳的增值稅可以抵減簡易計稅的建筑服務項目的應交增值稅嗎?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納稅人以預繳稅款抵減應納稅額,應以完稅憑證作為合法有效憑證。
企業的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包含簡易計稅的建筑服務項目的應交增值稅,因此,企業一般計稅的建筑服務項目預繳的增值稅可以抵減簡易計稅的建筑服務項目的應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