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投資的公司是不是也得執行
【問題】
我們投資了一些公司,需要把它們納入合并范圍,如果我們公司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投資的公司是不是也得執行?
【答案】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規定,母公司應當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財務報表為基礎,根據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母公司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應當將整個企業集團視為一個會計主體,依據相關企業會計準則的確認、計量和列報要求,按照統一的會計政策,反映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母公司應當統一子公司所采用的會計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的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不一致的,應當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對子公司財務報表進行必要的調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另行編報財務報表。
因此,如果貴公司作為合并方已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那么納入合并范圍的子公司原則上也要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