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公司收到政府補助能否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
【問題】
我公司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收到政府補助能否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而不使用“遞延收益”?
【答案】
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三、遞延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收到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借記“銀行存款”等 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相關資產的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遞延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 “營業外收入”科目。
(二)收到的其他政府補助,用于補償本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虧損的,應當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 本科目。在發生相關費用或虧損的未來期間,應當按照應補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用于補償本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虧損的,應當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因此,小企業會計準則下,除補償貴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虧損的,也應當使用“遞延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