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資企業享受西部大開發所得稅優惠適用什么目錄
【問題】
我公司是在西部地區注冊成立的內資企業,享受西部大開發所得稅優惠適用什么目錄?
【答案】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5號)規定,本目錄共包括兩部分,一是國家現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二是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
本目錄原則上適用于在西部地區生產經營的各類企業。其中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執行。
國家現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包括:
(一)《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號)中的鼓勵類產業。
(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令2011年第12號)中的鼓勵類產業。
(三)《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3年修訂)》(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令2013年第1號)中的西部地區產業。
以上目錄如修訂,按新修訂版本執行。
因此,西部地區的內資企業享受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適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9號)和《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5號)中的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