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稅率與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能否疊加享受
【問題】
高新技術企業15%優惠稅率與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能否疊加享受?
【答案】
不能。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二條規定,《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號)第三條所稱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的稅收優惠情形,限于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
高新技術企業為15%優惠稅率,小微企業為20%優惠稅率,則不能疊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