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相關規定中,個人和其他個人有什么區別
【問題】
增值稅的相關規定中,個人和其他個人有什么區別?
【答案】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
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上述條款中的個人并不是通常意義上所理解的自然人。其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其他個人指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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