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全面推廣跨省異地電子繳稅費
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關于全面推廣跨省異地電子繳稅費的通告
2022年第4號
為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方便納稅人、繳費人申報繳納各類稅費,進一步提高跨省稅費款繳庫效率,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在前期推行跨省異地電子繳稅費的基礎上,決定于通告下發之日起在寧夏全區范圍內全面推廣跨省異地電子繳稅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跨省異地電子繳稅費”業務介紹
“跨省異地電子繳稅費”是指在不改變現行屬地管理、稅費就地入庫征繳及預算管理體制下,對開展跨省經營活動需在注冊地以外的地區(以下簡稱“經營地”)申報繳納稅費,且未在經營地開立銀行賬戶的納稅人,支持其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將稅費款從注冊地銀行賬戶跨省實時繳入經營地國庫。
二、“跨省異地電子繳稅費”辦理流程
跨省異地電子繳稅費可采取簽約扣稅方式和銀行端查詢繳款方式。
(一)簽約扣稅方式
簽約扣稅方式需要納稅人、繳費人與其開戶銀行、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簽訂授權劃繳稅款協議。業務辦理時,由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發起簽約扣稅業務,國庫信息處理系統(以下簡稱“TIPS”)實時轉發扣款信息至納稅人、繳費人開戶銀行;納稅人、繳費人開戶銀行收到扣款信息后予以扣款,并通過清算銀行與清算國庫清算資金。
首次辦理跨省異地電子繳稅費業務約需要2個工作日。
(二)銀行端查詢繳款方式
銀行端查詢繳款方式不需要簽訂授權劃繳稅款協議。業務辦理時,納稅人、繳費人在其開戶銀行報稅系統上通過TIPS查詢其在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的申報信息,并依據查詢結果確定需要繳納的稅費種和金額;納稅人、繳費人開戶銀行根據納稅人確認指令予以扣款,并通過清算銀行與清算國庫清算資金。
三、已開通“跨省異地電子繳稅費”業務的商業銀行
全區目前跨省異地電子繳稅費簽約扣稅方式測試成功的商業銀行有:中國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華夏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民生銀行、郵儲銀行、寧夏銀行。
銀行端查詢繳款方式測試成功的商業銀行有:中國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華夏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民生銀行、郵儲銀行。
其他商業銀行仍在聯調測試,逐步開通后將在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官方網站予以通知。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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