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核定利潤率是多少
【問題】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按經費收入換算應納稅所得額=本期經費支出額/(1-核定利潤率)*核定利潤率*企業所得稅稅率,核定利潤率一般是多少?
【答案】
核定利潤率是稅務機關根據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具體情況核定的利潤率,根據國稅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10〕19號)第五條規定,各行業核定利潤率如下:
(一)從事承包工程作業、設計和咨詢勞務的,利潤率為15%-30%;
(二)從事管理服務的,利潤率為30%-50%;
(三)從事其他勞務或勞務以外經營活動的,利潤率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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