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將房產轉為持有待售資產,是否可以公允價值計量調賬
【問題】
企業將房產轉為持有待售資產,是否可以公允價值計量調賬?
【答案】
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的賬面價值高于公允價值減去出售費用后的凈額的,應當將賬面價值減記至公允價值減去出售費用后的凈額,同時確認資產減值損失和計提持有待售資產減值準備。公允價值減去出售費用后的凈額后續增加的,以前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但已抵減的商譽賬面價值和適用本準則計量規定的非流動資產在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前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所以,持有待售資產應當在劃分為持有待售資產時,以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減去出售費用后的凈額孰低進行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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