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無產權的地下車位,取得的收入是否作為土地增值稅收入
【問題】
遼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售無產權的地下車位,取得的收入是否作為土地增值稅收入,并可以扣除相關的成本?
【答案】
參考《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地稅函[2012]92號)第五條規定,關于地下停車位等取得收入和清算扣除問題
轉讓無產權地下停車位取得的收入,不計入土地增值稅收入,其成本費用地方稅務機關在土地增值稅清算中不允許扣除。其他無產權的建筑物等比照執行。
以上針對遼寧地區,其他地區請參考當地政策或咨詢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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