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抬頭錯誤,在發票備注欄填正確公司名稱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問題】
銷售方開具的發票抬頭錯誤,在發票備注欄填上正確的公司名稱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十二條規定, 企業取得私自印制、偽造、變造、作廢、開票方非法取得、虛開、填寫不規范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以下簡稱“不合規發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其他外部憑證,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發票抬頭錯誤,在發票備注欄填上正確的公司名稱,屬于填寫不規范的發票,根據上述規定,該發票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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