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運輸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稅還是享受零稅率
【問題】
我公司承接從深圳到香港的運輸業務,但是我公司沒有運輸工具,將運輸業務交給其他運輸企業運輸,我公司取得運輸收入是享受免征增值稅還是享受零稅率?
【答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附件4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第三條規定,境內單位和個人以無運輸工具承運方式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由境內實際承運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無運輸工具承運業務的經營者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第八條規定,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與香港、澳門、臺灣有關的應稅行為,除本文另有規定外,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公司承接從深圳到香港的運輸業務,將該運輸業務交給其他運輸企業運輸,這種情況該公司屬于上述財稅〔2016〕36號附件4規定的無運輸工具承運業務的經營者,因此,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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