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專票和普票,普通發票部分可否免征增值稅
【問題】
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專票30萬,開具普通發票30萬,普通發票部分可以免征增值稅嗎?
【答案】
《2019年減稅降費政策答復匯編》(國家稅務總局實施減稅降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的月(季)銷售額的口徑是什么?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納稅人以所有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合計銷售額,判斷是否達到免稅標準。同時,小規模納稅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在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仍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根據上述國稅總局答復,納稅人以所有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合計銷售額,判斷是否達到免稅標準。因此,按季納稅的企業免征增值稅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含企業開具專票和普票的銷售額,您公司專票和普票銷售額合計金額超過了增值稅免稅標準,普票發票的銷售額應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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