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預收款在2018年5月之前,下一年交房時如何開發票
【問題】
房地產企業預售開發產品預收款是在2018年5月之前,在2019年才會交房,交房時要按10%開發票嗎?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4月27日在線答疑:第一,怎么理解“從5月1日起”調整稅率。
所謂“從5月1日起”,指的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凡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5月1日之前的,一律適用原來17%、11%的稅率納稅,按照原稅率開具發票;相反,凡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5月1日之后的,則適用調整后的16%、10%的新稅率納稅,按照新稅率開具發票。
所以企業銷售開發產品,納稅義務發生在2019年的,則要按10%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