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扣除城市維護建設稅嗎
【問題】
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在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是否可以扣除城市維護建設稅?
【答案】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若干征管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第三條的規定關于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扣除問題,營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實際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以下簡稱"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凡能夠按清算項目準確計算的,允許據實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項目準確計算的,則按該清算項目預繳增值稅時實際繳納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扣除。其他轉讓房地產行為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扣除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因此,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在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應按上述文件規定扣除城市維護建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