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尚未取得發票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問題】
企業在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尚未取得購進存貨的發票,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因此,企業在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尚未取得購進存貨的發票,可以根據上述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