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末的未決訴訟,很大可能獲得賠償,可能獲得的賠償企業可以確認營業外收入嗎?
答:《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匯編2024 上冊》(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第十四章 或有事項
或有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潛在資產,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或有資產作為一種潛在資產,其結果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只有隨著經濟情況的變化,通過某些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證實其是否會形成企業真正的資產。
或有資產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因而不能在財務報表中確認。企業通常不應當披露或有資產,但或有資產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應當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等。
根據上述規定,可能獲得的賠償企業不可以確認營業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