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將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個人,是否由轉讓人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將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個人,是否由轉讓人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五條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2014年12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的《關于<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的解讀》第二條規定,《辦法》第五條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受讓方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均應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認真履行扣繳稅款義務。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將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個人,應由受讓方個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