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馬毅民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近期查處稅收違法案件的情況,并通報4起稅收違法案件。其分別是湛江市“1·06”特大制售假發票案、貴州“4·25”特大制販假發票案、江蘇宿遷宏成房地產有限公司偷稅案和山西省萬榮縣永耀飾品有限公司等8戶企業涉稅案。
湛江“1·06”特大制售假發票案
2012年11月,湛江市地稅局在某飲食店鑒定發票時發現,該店發票為虛假網絡發票,隨即成立專案組,立案檢查。經查,該飲食店于2012年9月在網上購買了一套偽造的廣東省地稅局發票在線應用系統軟件。軟件提供者是張某鋒。
湛江市地稅局稽查局聯合公安經偵部門,成立“1·06”案件稅警聯合專案組。2013年7月4日,湛江地稅局聯合湛江、廣州、上海等地公安部門,出動50多人,多部門、跨地域展開湛江市“1·06”案件收網行動,抓捕該案核心人物張某鋒、劉某、張某貞和送票人江某4人,搗毀制售假發票窩點5個,繳獲偽造的空白廣東省地方稅收通用發票6820份以及一批制假作案工具,同時提取了相關電子信息。
據統計,張某鋒等向廣東、湖南、廣西、山東、上海等省市的403戶企業或個人銷售該套假稅務發票軟件,共售出假發票273257張,已開出發票146010張。
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張某鋒、張某貞夫婦以非法持有偽造發票罪和出售非法制造發票罪移送檢察機關起訴。對犯罪嫌疑人劉某以出售非法制造發票罪共犯移送檢察機關起訴。對犯罪嫌疑人江某以出售非法制造發票罪共犯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貴州團伙制販假發票案
2013年4月,貴州省地稅局和國稅局聯合公安部門成立“4·25”聯合專案組,鎖定以包某為首的特大制販假發票犯罪團伙成員。專案組摸清該團伙的產、供、銷渠道,掌握了該團伙位于貴陽市云巖區和南明區的假發票存放窩點。得知該團伙計劃于7月中旬將印制的60萬份假發票賣給下家后,稽查部門和公安部門組成300余人的聯合行動組,兵分15路,完成了對所有窩點的布控,徹底摧毀了以包某為首的制販假發票犯罪團伙及其犯罪網絡。
經確認,搗毀制假販假窩點15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繳獲通用定額發票、公路河內貨物運輸發票(代開)、建筑業統一發票(代開)、通用機打發票和通用完稅憑證共計1020萬份,假印章5000余枚。
目前,檢察機關已對包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準備提起公訴。
宿遷房地產公司偷稅案
2013年5月,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地稅局稽查局對宿遷市宏成房地產有限公司2010年~2012年涉稅情況實施檢查。發現該公司隱匿賬簿、記賬憑證,設立賬外賬,隱瞞收入12295.83萬元,少申報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等共計920.68萬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稅務機關認定該公司上述行為為偷稅,對該公司追征營業稅614.79萬元、土地增值稅227.02萬元、其他稅費78.87萬元,按規定加收滯納金、處罰款合計668.76萬元。
該案已于2013年8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山西8戶企業涉稅案
2012年6月,山西省萬榮縣國稅局稽查局對永耀飾品有限公司展開檢查,發現張福洞、郝俊峰等人于2011年先后在運城市注冊成立包括該公司在內的8戶企業,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通過虛假運營、虛開農副產品收購發票抵扣進項稅額、利用多個網銀賬戶虛構資金流等手段,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據統計,8戶企業共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577份,涉及安徽、新疆等7省區市的19戶受票企業,涉案金額1.59億元,稅額2694.99萬元。同時,利用虛開的農副產品收購發票29899份騙抵稅額2632.61萬元。
稅務機關認定8戶涉案企業存在偷稅行為,應補征稅款2633.91萬元,處以1倍罰款并加收滯納金。對其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山西省稅務機關向案件涉及的7個省區市發起協查,有9戶受票企業被當地稅務機關立案查處。該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后,有1人已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本報記者 李萍 蘇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