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由于發布的信息前后不同,股價大幅波動,因而遭到了集體訴訟。不過幸好當時該公司投了董(監)事高管責任險,后來經驗豐富的承保公司及時化解了危機,與訴訟方達成庭外和解,不僅使其免于當庭對簿,而且也節省了不菲的賠償費用。現在該公司的CFO還為當初的明智舉動感到欣慰,不過對于大多數上市公司的CFO來說,都可能面臨竭盡職責卻仍然因為無意過錯而被起訴的風險。
保險作為企業防范風險的一種保障,越來越重要。但在我國,企業和保險仍像兩條不能相交的單行線而各自苦惱,如何讓保險和企業有效對接則需要雙方的共同努力。
為高管買單
臭名昭著的安然事件震動了世界,大量股東對公司原董事和高級主管進行了起訴。一些按規則辦事并沒有參與欺騙的高管也因此受到了連累。不過慶幸的是安然為董事和高管保了董事高管責任險,一共分成11層,保額共計3.5億元美元。如果這些高管是誠實的,那么這個保險可以幫助他們擺脫巨額債務。
剝去安然公司欺騙的外衣,董(監)事高管責任險對于上市公司的確很重要。高級管理人員行使職權過錯而導致損失時,可能面臨被降職或承擔經濟賠償的風險,企業也可能面臨索賠。董(監)事高管責任險不僅為高管提供了一個有效的彌補機制,也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經濟賠償的保障。追究責任的情況在國際間日趨盛行,同時國內相關立法及監管也正在加強,高管人員被起訴的幾率越來越大。2002年我國上市公司董(監)事高管責任保險正式推出。
在中國較早推出董(監)事高管責任險的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曉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根據華泰的情況,目前我國上市公司中投保董(監)事高管責任險的比重已經排在了企業投保的第三位。企業防范高管風險的意識也逐漸加強,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把購買董(監)事高管責任險視為每年必須要作的事情。中國銀行、中國平安、中國鋁業、中國工商銀行等企業都希望通過每年支付數十萬美元的保費,來轉嫁可能發生的數千萬美元的經營風險。
不過,總體的情況仍不容樂觀。根據數據顯示,美國有90%以上的上市公司為其董(監)事和高管投保了董(監)事責任險,加拿大為80%左右,香港也有60%的藍籌公司投保了該險種。而中國內地1400余家上市公司中,投保率不到2%,遠遠低于全球平均46%的投保率。
這反映了一個事實:雖然一些海外上市企業的保險意識正逐漸增強,但是國內大部分企業仍舊沒有意識到董(監)事高管責任險的重要性。“我覺得意義不大,作為高管我很愛惜自己的羽毛,不會讓自己犯任何錯誤,”某基金公司總經理接受采訪時對媒體公開表示。但是業界人士認為百密難免一疏,隨著我國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投資者法律意識的逐漸增強,高管對簿公堂的幾率越來越大。據統計,美國早在1989年至1992年的三年時間里,股東提起訴訟的案件增長了57%,超過30%的上市公司董(監)事曾經被訴,有25%的訴訟是無理由的。
此外,中國上市公司還普遍存在可能因為一些高管發生意外而造成的巨大損失。因為不同于國外的上市公司,中國企業即使完成上市,一股獨大還是普遍現象,仍舊偏向于“企業家”文化。按照風險評級的機制,越是權利集中的公司風險越大,企業會因企業家的意外而遭受巨大損失,甚至存在消失的可能。2004年,上海復旦復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陳蘇陽在內蒙古空難中身亡;2007年底,百度首席財務官王湛生,在海南三亞度假時,溺水身亡,一直到2008年3月31日百度才又找到合適的新任CFO.一些CFO對此表示了擔憂和對相應保險的需求。怎樣因為高管的意外身亡而保障企業的利益,就此記者詢問了幾家開展董(監)事高管責任險的保險公司,對方均表示并未有此種業務。據介紹目前國內只有雇主責任險、意外險和“富人險”涉及到高管因為意外事件身亡而對其家人的補償,而對企業補償的險種并未涉及。據悉,在臺灣有相應的類似險種。如何針對本土企業的需求設計一些更有針對性的險種,應該是本土保險公司用心考慮的事情。
對接的難題
對此,世德貝投資資訊有限公司財富管理總經理陸原承認目前我國保險業仍在起步階段,許多產品都是不加創造直接從國外引進的。以高科技保險為例,其是為了規避科研開發過程中由于諸多不確定的外部影響而導致科研開發項目失敗、中止、達不到預期的風險而設置出臺的。目前各大保險公司都反映推廣情況不錯,但是一些高科技企業并不滿意,認為沒有具體考慮到我國的現狀和行業的實際問題,并不能完全滿足自身企業的需求。
種種跡象表明,企業不了解保險公司的產品,保險公司亦不知企業的需求,與中國企業的脫節顯然已經成為阻礙保險業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另外,保險中介代理商發展緩慢,無法成為保險和企業有效溝通的橋梁也制約了企業和保險的有效對接。擅長保險咨詢業務的陸原表示:受制于這些因素,企業和保險公司已經成了兩條不相交的單行線。
5.12四川大地震再次暴露出我國企業投保不盡如人意的現狀。截至目前,四川共有受災企業將近兩萬家,而保險公司接到企業財產保險報案的僅為兩千多家。對于這樣一個相當低的比例,相關專家認為企業的保險意識和對保險的認知是個問題。眾多企業甚至不能完全明白財產保險的基本險種,認為企業財產一切險就涵蓋了一切的險種。其實以地震為例,只有購買了地震附加險,才能得到保險公司相應的理賠。據陳曉介紹,目前我國的保險(包括壽險和財險)總投保率只在1%左右,上海和北京等發達地區在3%到4%之間,遠遠低于國外18%的平均水平。
當然,這并不能排除保險公司宣傳不利的責任。業內人士認為雖然加強專業中介渠道的發展是重中之重,但是保險公司到企業中間宣傳也是十分積極的辦法。
另一方面,根據20多年的從業經驗,陳曉建議CFO應從企業的角度出發,歸納出所需的保險保障,而并非從保險角度考慮購買何種產品,這樣才能使保險作為風險管理工具,從而幫助企業達到轉移風險的目標。全面來看,這樣既有利于企業的風險管控,也有利于保險公司的發展創新。
曾在臺灣宏碁工作了10余年,現任廣東步步高電子工業有限公司CFO的鄭玉芬認為,“CFO大多都不是保險專業出身,保險公司作為專業的風險機構,CFO可以從保險公司那里學到很多專業知識,完善公司的風險管理架構。”
正如鄭玉芬所說的,企業要充分認識到保險公司在風險管理方面對于企業的價值。因為保險公司一般都擁有高素質的風險控制團隊,不僅可以為客戶提供風險評估,還可以給客戶提供包括保險在內的整套風險管理方案。
在鄭玉芬看來,宏碁集團的風險管理建設借鑒了很多保險公司的模型和建議。宏碁剛開始為全世界各地的庫存做保單的時候,保費很高,因為宏碁的風險架構有很多盲點,理賠數量很多。根據保險公司的建議,宏碁不斷梳理自身的風險架構,結果理賠越來越少,每年的保費也隨之逐年降低。但目前國內的企業仍大多處于購買財產險的程度,這種學習還不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