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企業購入的低值易耗品以及庫存、出租、出借的包裝物,分別在“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科目中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圍內。
企業對外進行來料加工裝配業務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應單獨設置“受托加工來料”備查科目和有關的材料明細賬,核算其收發結存數額,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圍內。
二、原材料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企業購入并已驗收入庫的原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物資采購”科目;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物資采購”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會計分錄。
(二)自制并已驗收入庫的原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科目;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會計分錄。
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原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三)投資者投入的原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等科目,按計劃成本與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四)企業接受捐贈的原材料,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如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1)同類或類似存貨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同類或類似存貨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存貨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企業接受捐贈的原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確定的實際成本與現行稅率計算的未來應交的所得稅,貸記“遞延稅款”科目,按照確定的實際成本減去未來應交所得稅后的余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按實際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接受捐贈的原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確定的實際成本,貸記“待轉資產價值”科目,按實際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五)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原材料,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原材料的,按照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和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采用計劃成本進行原材料核算的企業,上述確定的實際成本即為計劃成本。
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原材料,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的原材料,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收債權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科目按應收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應收賬款”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涉及補價的,應分別情況處理:
收到補價的企業,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和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收債權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科目,按收到的補價,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收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應收賬款”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
支付補價的企業,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收債權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科目,接應收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應收賬款”等科目,按應支付的補價和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
(六)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原材料,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采用計劃成本進行原材料核算的企業,上述確定的實際成本即為計劃成本。
企業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原材料,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不涉及補價的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原材料
(1)以短期投資換入原材料,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換出資產已計提的跌價準備,借記“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換出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短期投資”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
(2)以產成品、庫存商品換入原材料,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換出資產已計提的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換出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換出資產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
(3)以固定資產換入原材料,應按換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換出固定資產已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換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按換出固定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余額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因換出固定資產而支付的相關稅費,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
(4)以無形資產換入原材料,應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換出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
(5)以長期投資換入原材料,應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換出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長期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
2.涉及補價的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原材料
(1)收到補價的企業
①以短期投資換入原材料,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借記本科目,按換出資產已計提的跌價準備,借記“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按收到的補價,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換出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短期投資”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按應確認的收益,貸記“營業外收入——非貨幣性交易收益”科目。
②以產成品、庫存商品換入原材料,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借記本科目,按換出資產已計提的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按收到的補價,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換出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換出資產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按應確認的收益,貸記“營業外收入——非貨幣性交易收益”科目。
③以固定資產換入原材料,應按換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換出固定資產已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換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按換出固定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收到的補價,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應確認的收益,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非貨幣性交易收益”科目。按“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余額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因換出固定資產而支付的相關稅費,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
④以無形資產換入原材料,應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借記本科目,按換出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收到的補價,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按應確認的收益,貸記“營業外收入——非貨幣性交易收益”科目。
⑤以長期投資換入原材料,應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借記本科目,按換出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按收到的補價,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長期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按應確認的收益,貸記“營業外收入——非貨幣性交易收益”科目。
(2)支付補價的企業
①以短期投資換入原材料,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補價和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換出資產已計提的跌價準備,借記“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換出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短期投資”科目,按應支付的補價和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
②以產成品、庫存商品換入原材料,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補價和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換出資產已計提的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換出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換出資產應支付的補價和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銀行存款”等科目。
③以固定資產換入原材料,應按換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換出固定資產已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換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按換出固定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應支付的補價,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余額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因換出固定資產而支付的相關稅費,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
④以無形資產換入原材料,應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補價和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換出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補價和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
⑤以長期投資換入原材料,應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補價和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換出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長期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按應支付的補價和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
3.在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如果同時換入多項資產,應按換入各項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換入全部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總額進行分配,以確定各項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七)盤盈的原材料,按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作為實際成本。企業盤盈的原材料,按照確定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
三、企業生產經營領用原材料,按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發出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原材料,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基建工程、福利等部門領用的原材料,按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加上不予抵扣的增值稅額等,借記“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科目,按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貸記本科目,按不予抵扣的增值低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等科目。
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日常領用、發出原材料均按計劃成本記賬,月度終了,按照發出各種原材料的計劃成本,計算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登記)。
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發出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計算確定。對不同的原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計價方法。材料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四、出售原材料,按已收或應收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按應交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月度終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還應分攤材料成本差異。
五、企業的各種原材料,應當定期清查盤點,發現盤盈、盤虧、毀損的原材料,按照實際成本(或估計價值)或計劃成本,先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各種原材料,應當沖減當期的管理費用;盤虧或毀損的原材料,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管理費用;由于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原材料盤虧或毀損,計入當期的營業外支出。
如盤盈或盤虧的原材料,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調整當期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六、本科目應按材料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的類別、品種和規格設置材料明細賬(或材料卡片)。材料明細賬根據收料憑證和發料憑證逐筆登記。一個企業至少應有一套有數量和金額的材料明細賬。這套明細賬可以由財務會計部門登記,也可以由材料倉庫的管理人員登記。在后一種情況下,財務會計部門對倉庫登記的材料明細賬,必須定期稽核,以保證記錄正確無誤。
七、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原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相關熱詞: 2001年企業會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