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委派制的試點工作在全國范圍內不同程度地展開,會計委派制就是實施會計人員委派的一種制度,即國家政府部門或代表國家的產權管理部門以所有者的身份,委派會計人員代表其監督國有單位或企業資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一種制度。會計委派制的目的是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遏止腐敗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會計委派制可以快捷、低成本地對內部人員進行有效監督,達到預期目的。
目前,在各企業、公司里也出現了會計委派制,但方式方法各種各樣,有的由企業集團實行委派,但從人員的管理、實施的范圍和職權的界定上不盡相同。有的由集團下屬的子公司自行實施會計委派,即就是全公司會計人員都由企業的財務部門統一領導,會計人員所有的關系都由企業財務部門管理。無論采取哪一種形式,目的都是通過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揭示來對經營者的工作業績進行評價,同時通過會計控制與監督職能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但是從實際運行的狀況來看,由于我國目前產權制度功能沒有完全到位,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不健全,所有者權利缺位和經營者權利越位等問題得不到解決,實施會計委派制在沒有規范運作規程下是效果不佳的。
一、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是實施會計委派制的必要保證
法人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制度下的產物,實質上是一種契約或制度的安排,即一種聯結并規范股東、董事會、經營者或管理者和職工權利、利益關系的制度安排,其核心是對經營者責權利的制衡與安排,也就是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學合理的決策執行和監督體系,嚴格內部責任制度,規范經營管理行為,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在我國現有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中,企業外部所面臨的市場競爭變得激烈了,但是缺乏來自資本市場與經理市場的競爭。由于我國國有企業的經理人員事實上能夠掌握和控制企業的財務會計信息系統,且外部又缺乏一定的壓力,會計舞弊及會計信息失真所帶來的好處由其享有,信息失真所受的處罰則由企業而非直接責任人承擔,在這樣的治理結構下,企業會計舞弊、會計信息失真便不可避免。因此在國有企業里建立和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是實施會計委派制的必要保證。
二、明確和規范會計委派制的體系
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里,會計委派制的主體應是資產所有者代表,也就是國有企業里的決策層、客體應是國有企業里的占有、使用資產者,也就是下屬各單位,對象是整個企業里會計主管及會計人員,具體實施會計委派制的機構可以和企業里的內部結算中心有機結合一體。內部結算中心在業務上維持雙重領導的體制,同時按會計委派制的要求對委派單位負責。實施會計委派制后,會計工作由委派會計承擔,財務管理、資金籌措、分配和使用權仍歸各單位,各單位應繼續完成財務審批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工作。企業對下屬各單位實施財務主管、會計人員委派。財務主管應以財務總監的形式出現在下屬各單位,財務總監代表國家所有者對各單位財務履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監督。
三、明確委派會計的職責與權限
在國有企業里委派會計的主要職責是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監督所在單位國有資產運營情況,對國有資產流失承擔相應責任;監督所在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對上報的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監督所在單位執行國家財經紀律情況,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委派會計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認真做好所管理單位會計核算工作,及時記錄、計算和報告單位資金的增減變動及其結果,定期提供報表并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協助單位做好預算、決算,做好所在單位資金的分配、使用情況的日常監督工作,做好單位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和保管工作。委派會計的權限主要有:審核所在單位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并與單位主要領導人共同確認其真實性、合法性;參與擬定所在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監督檢查各項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對重大財務收支項目,與單位主要領導人聯簽批準;參與擬訂所在單位的年度決算方案、分配方案,審核所在單位的新項目投資可行性報告和重大經濟合同并參與所在單位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
四、建立委派會計的激勵約束機制
為防止委派會計的舞弊和新的腐敗現象的發生,對委派會計人員應建立激勵約束機制。首先應建立會計人員人才市場,委派會計人員競爭上崗,形成會計人員自我約束機制。會計人才市場有利于促進會計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激勵會計人員提高專業素質,使真正優秀的、愛崗敬業的會計人員走上崗位。同時通過市場競爭,有利于促使會計人員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有意識地提高其綜合素質,規范其行為。其次建立對會計人員的激勵、監督機制,首先必須確保委派會計的工資福利待遇和不同級次上的公平合理性。同時委派單位要制訂相關的實施會計委派的制度,要具體明確對委派會計考核目標,人事檔案管理、職務晉升、考核任免、獎懲、專業技術職稱,崗位設置、親屬回避制度等具體措施。
五、制訂和出臺會計委派制的管理制度
國家有關部門應針對會計委派制的不同形式制訂出臺相關的管理制度,使不同形式的組織在實施會計委派制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對委派會計人員首先要實施集中管理、統一委派、定期輪崗的管理方法,其次要對委派會計人員實施檔案管理和任用考核制度,對會計人員的檔案應實施電腦聯網,有條件的可以開發委派會計人員檔案管理系統軟件。會計委派的主體單位(或機構)每年至少對委派會計進行 1-2次的考核,對委派會計的考核、任用必須經所在單位的認同,考核主要應包括業務素質、政治素質、協調能力和綜合能力、管理才能等。最后,委派會計人員應在本行政區域內在主管會計機構的統一安排下,參加繼續教育培訓,以確保會計人員與時代同步,委派會計還應樹立牢固的服務觀念,強化服務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