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黃縣自1999年9月推行會計委派制以來,共取締單位小金庫56個,查處單位違紀金額372.5萬元,各單位都建立起了嚴格的
財務管理制度,從根本上遏制了濫發錢物、偷漏
稅收、貪污挪用等現象。縣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被紀檢、監察、
稅務等部門查處或收繳的違紀金額下降了47.6%。在舊的管理體制下,不少會計人員“站得住的頂不住,頂得住的站不住”,少數單位財經紀律松懈,開假發票、做假賬、偷稅漏稅、私設“小金庫”等違法違紀現象時有發生。宜黃縣委、縣政府決定推行會計委派制度,把預算外收入10萬元以上、財政預算內撥款15萬元以上或經營性收入100萬元以上的縣直財政事業單位,以及實現稅利在20萬元以上或資金流量達100萬元以上的縣直國有骨干企業和國家控股公司作為重點委派單位。目前,縣內101個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均已實行了會計委派制,6家企業入駐了
財務總監。這些會計人員以公開報名
考試考核的方式被擇優錄用,工資、獎金、福利、職稱、人事等均與原單位徹底脫鉤,統一納入縣財政會計管理中心,成為政府部門工作人員。
由于角色的轉換,委派會計能公正地履行財務管理和監督職能,嚴格財務制度,從而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提高了經濟效益。去年6月,派駐財務總監到縣造紙廠建立了規范的資金運作體系,在原材料采購方面按比價方式操作,僅燒堿采購一項,企業每年節約資金30余萬元。該廠當年上交稅金113萬元,比1999年多出了近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