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委派制度是指政府部門、產權單位向其所屬單位委派會計人員,并授權會計人員監督所在單位會計行為和其他經濟活動的一種制度。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實行會計委派制度是強化監督制約機制的有益嘗試。由于明確了委派會計人員相對獨立的職能地位,有利于充分發揮會計人員的職能作用,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和完整;有利于幫助被委派部門和單位依法理財,規范和加強預算資金和國有資產管理;有利于強化內部制約和外部監督機制,堵塞財務管理漏洞,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據悉,近年來,一些地區和部門已相繼開展了試行會計委派制度工作。截至今年六月,全國已有二十九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百二十五個地(市)、四百九十四個縣(區、市)進行了會計委派制度試點,直接或間接委派的會計人員已達六萬馀人。
相關熱詞: 會計委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