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資格關 委派部門應按照規定的任職資格,從試點單位擇優錄用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對錄用和招聘的會計人員,應從政治素質、政策水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專業資格、工作經驗、組織能力、身體狀況等方面取得組織、人事、紀檢、主管部門等配合,綜合進行考核(考試),使考核合格后經過一定時間培訓,報當地財政等有關部門批準或備案,按照國家有關任免規定委派到試點單位任職。
檢查監督關 委派機構對委派出的會計人員工作情況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看其是否能夠擔當起委派機構賦予的責任,審計部門要實行半年和全年一審計。如有違規,要按規定進行懲罰,直到吊銷會計證,取消會計任職資格。
相對獨立關 這是實行會計委派制的前提條件。為保證委派的會計人員工作獨立,委派部門應對委派會計人員工資、福利、組織關系等原則上實行集中管理,并不斷創造條件,建立和完善委派會計人員的社會保障制度。
考核獎懲關 對委派會計人員的考評,要制定其職責考評獎懲辦法,形成文件。堅持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明確考核的內容、辦法、依據等,委托單位對會計人員的德、能、勤等各方面的表現,可以直接向委派的主管部門反映。對考核的結果要區別對待,做到干好與干壞不一樣,干與不干不一樣,工資獎金等與考核結果直接掛鉤,并將考核結論記入委派會計人員業務檔案,作為被聘續聘的依據。
培訓關 具備任職資格的財會人員上崗前,要經過委派機構的業務考核培訓。培訓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會計事務、會計法規等日常業務性知識,經過考核合格者,發給證書,方可上崗。要保持委派會計人員的相對穩定,任何部門、單位、個人未經委派機構同意,不得隨意調動和撤換委派會計人員,委派會計人員要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每年必須接受委派機構組織安排的必要繼續教育任務。
輪崗交叉關 根據實踐經驗,會計輪崗每三年一次為宜,委派部門要嚴格把住輪崗交叉這道關,委派單位不能以種種理由而實行輪崗交叉。這樣,有利于會計人員公正履行職責,做到鐵面無私,用鐵的手腕,鐵的紀律,維護法規的嚴肅性,輪崗制也有利于會計人員業務技能的提高。
會計委派機構組成人員關 會計委派機構擔負著招聘、使用和考核會計人員的重大職責,如果委派的會計人員在思想和業務素質上不過關,不能勝任工作,則對委派單位的財務工作將產生不良影響。會計委派機構的組成人員如果做不到公正廉潔,也會發生導致任人唯親,行賄受賄,嚴重危害黨風建設和影響被委派單位的利益,最終將導致會計委派工作陷入岐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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