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是為實現經營目標,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風險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糾正的動態過程和機制。
當前農村信用社積聚的大量金融風險,與長期以來農村信用社經營行為不規范,內控機制不健全,自我約束能力較低有直接的關系。因此盡快建立健全農村信用社內控制度是規范農村信用社經營行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和保持穩健發展的關鍵。
一、農村信用社內部控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農村信用社內部控制工作沒有引起高度重視。在業務拓展和風險防范的抉擇中,部分領導對內部控制的認識不到位。具體表現:在把握內部控制與業務管理、內部控制與經營風險、內部控制與自我發展的關系上,認識存在著偏差,管理上不夠規范,有的甚至把內部控制與發展、內部控制與經濟效益對立起來。
(二)人員素質低,相互監督能力難保證。一是部分干部職工主人翁意識不強,貪圖個人享受,不講奉獻進取。有的責任心不強,沒有認識到自己所在崗位的重要性和所負的責任重大,工作斤斤計較,得過且過,怕得罪人,做好好先生;二是文化、業務素質低,不具備與自己工作相適應的工作能力;三是法制意識淡薄。
(三)農村信用社內部控制制度缺乏約束效力。目前農村信用社內控制度,對會計、信貸等基層工作人員監督的多,而對聯社、信用社領導干部管理監督制約的少;對具體業務經辦人員違規處理的多,而對領導干部違規或管理決策失誤追究責任的少。這樣,使一些領導自覺不自覺地將自己凌駕于內部控制制度之上,更有個別領導借理事長、主任之名,行以權謀私之實,獨斷專行,無視集體領導原則,擾亂正常的工作秩序,使已建立起來的集體領導等決策程序形同虛設,很容易出現一些違規違法問題,勢必增加信用社的經營風險。
二、加強農村信用社內部控制建設的建議
(一)規范農村信用社股權設置,要大力吸收民間資本。一是要在大力增資擴股,在增加股本總量的基礎上,改進股權結構,提高股權質量,明確產權歸屬,才能有效解決目前信用社經營風險責任虛設的問題。二是要以股本份額的多少來決定理事、理事會等“三會”組織,使每個成員擁有與其職權職責相匹配的股本份額,才能給出資者說話的底氣和要說話的內在動力,才能增強“三會”組織的本位意識和責任感,強化“三權”制約,更加注重信用社內控目標落實和經營效益提高,給農村信用社內控制度運行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和提供有效的組織保障。
(二)抓好內控制度的健全和落實。內部控制應當涉及到信用社的各項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部門和崗位。一是必須建立健全一套科學的內控機制。在建立內控機制上,要堅持三項原則:體制牽制原則,體制是內部控制的基礎,應當明確劃分相關部門之間、崗位之間、上下級機構之間的職責,建立職責分離、橫向與縱向相互監督制約的機制;程序牽制原則。對業務流程的不同環節,應由不同的人員組成,通過業務流程設計使不相容的職務相分離,如信貸上做到審貸分離,業務經辦與會計賬務處理分離,會計崗位嚴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崗位或獨自完成會計全過程的業務操作。以達到崗位牽制的目的,堅決杜絕任何個人獨攬業務的全過程,否則必然導致管理失控;責任牽制原則。內部控制不僅要規定職能部門和個人處理業務的權限,還要明確規定其承擔的相應責任。
(三)充分發揮內部稽核作用。解決好稽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一是要認識稽核在各項經營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稽核既以內部控制為稽核對象,又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稽核是內部控制的一種重要手段。稽核是對信用社各項風險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從安全的角度進行評價和監督,是揭露矛盾、暴露問題的一種不可少的環節,更是一種自我約束和行業自律的機制,有著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要適當提高監事會工作職能作用,實行監事長兼總稽核,與理事長平級,享受同職待遇,直接對社員代表大會負責,聯社稽核審計和紀檢部門直接受監事會領導,不再受聯社理事長、主任領導和指揮,獨立履行對聯社、信用社理事會和經營班子工作的稽核監督職能。二是要改革信用社各級內審工作的組織體系。農村信用社各級稽核審計部門除對同級監事會負責外,還是上一級審計稽核部門的派出機構,同時接受上一級稽核部門領導和管理,其人員任命、調整、撤換及工作待遇、工作考核和工作獎懲也直接由上級稽核部門進行管理。這樣,可大大減少稽核工作各種干擾,形成一套垂直、獨立、權威和高效的稽核監督工作體系。同時還要進一步提高稽核隊伍素質,改進稽核工作重點,認真做好信用社健全內控和落實內控情況的稽核監督工作,以審計稽核獨特的地位、特殊的職能及高效的工作,維護內控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