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給全國小微企業帶來了福音,會議決定從今年8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并暫不規定減免期限。
浙江省有了進一步的動作,調低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
新政策每年可減負27.6億元
近日,浙江省國稅局下發《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調整我省增值稅起征點的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將浙江省增值稅起征點調整為:銷售貨物、應稅勞務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20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500元。
據了解,浙江省國稅局的這一《通知》,是根據財政部令第65號《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制定的。
其中明確,2011年11月1日起,全省小微企業中個體工商戶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高限額標準進行調整。
截至2013年6月底,未達到起征點的戶數為104.76萬戶,占全省125.7萬個體戶的83.34%,初步估算該項政策全年為個體工商戶減輕稅收負擔27.6億元左右。
同時,根據財稅〔2013〕52號文,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型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
商業、工業征收標準統一了
浙江省國稅局官方對于相關政策進行了詳細的解讀。
首先,政策擴大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范圍。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降低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標準。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納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范圍,有利于降低企業的增值稅稅負,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同時有利于企業健全財務核算,規范申報納稅,提升企業形象,促進小微企業做大做強。
其次,政策調低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由商業4%、工業6%統一下調為3%。小微企業中的大部分企業屬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的調低,有利于降低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進一步扶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再次,也落實了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政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鼓勵企業設備改造和技術更新投資,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升級。
另外,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而產生期末留抵稅額的,可以用本企業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解決納稅人既欠繳增值稅、又有增值稅留抵稅額的問題。
軟件企業可享受部分即征即退政策
記者了解到,此次改革還落實了軟件企業增值稅超稅負退稅政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或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按17%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對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動漫企業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17%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對于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和《關于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規定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享受增值稅免稅、全部或部分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