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營業稅等很多流轉稅是在前端,而企業所得稅是在企業后端。在進行稅收籌劃時,要綜合考慮,下面舉例說明。如《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文件,就規定了很多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包括定期減免稅、減低稅率、減計收入、加速折舊和增加費用扣除等,內容很豐富,便于企業籌劃,具體包括:
——定期減免稅。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認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認定后,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我國境內新辦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
——減低稅率。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可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認定后,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減計收入。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稅稅款,由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并單獨進行核算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加速折舊。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設備,其折舊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3年(含)。
——增加費用扣除。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軟件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并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在應用稅收政策時,眼睛不能僅盯著企業所得稅政策,還要考慮增值稅、營業稅政策。
西安市某中外合資軟件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000萬元,經營范圍主要為通訊設備等硬件及軟件開發、生產和銷售,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據該企業財務經理介紹,該企業于2007年開始銷售并取得營業收入22859萬元,應納稅所得額為13568萬元,則2007年為該企業獲利年度,屬第一個免稅年度。根據當時的稅收政策,該企業當年適用24%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免征企業所得稅3256萬元。2008年該企業取得營業收入2669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為522萬元,屬第二個免稅年度,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該企業自2008年度開始適用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免征企業所得稅130萬元。該企業2009年取得軟件企業資質,享受國家對軟件企業稅收優惠政策,2009年取得營業收入54918萬元,增值稅超稅負返還7623萬元,應納稅所得額為10608萬元,屬第一個減半征收年度,減征企業所得稅1326萬元。2010年取得營業收入68572萬元,增值稅超稅負返還9599萬元,應納稅所得額為30180萬元,屬第二個減半征收年度,減征企業所得稅3772萬元;2011年取得營業收入25115萬元,增值稅超稅負返還3513萬元,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正在進行中,數據正在審核,該年度為“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減半征收最后一年。
從上述案例可以看出,該軟件企業從2009年以來的3年共獲得了2億多元的增值稅退稅,比免征的企業所得稅多得多。按稅法規定,增值稅退稅由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并單獨進行核算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因此,對于軟件企業而言,流轉稅的優惠力度可能更大。